江西省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七条已修改在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后,地方性法规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