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从事技术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