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