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节约用水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当对耗水量高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海岛等水资源短缺的地区,鼓励对雨水和微咸水的收集、 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