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保障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4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