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从事属于本条例第二条规定范围内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属于外省、市的,还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