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市场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