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