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2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