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