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