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采的审批第十一条已废止采矿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九十日内,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