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五章 食品安全保障/第二节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已废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场发现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杂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明显异常的,可以通过视听图像、文字描述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可以作为证据。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