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属本市审批权限以内的项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由市、区外商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需报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