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外商投资企业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等问题时,应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