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等问题时,应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