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外商以境外引进的机器、设备、物料等作价出资的,申请验资前须经商检部门进行财产鉴定。

外商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应经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