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1996年4月18日、1998年7月24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宁波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宁波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