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章 精神健康促进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教育、增加就业、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市民的精神健康水平,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各单位应当把精神健康促进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不良精神刺激,创造有利于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社区应当重视每个成员的精神健康需求,创造和睦、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市民应当积极了解精神卫生知识,参与精神健康促进活动,保持和增进自身的精神健康水平。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