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死亡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由提名人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