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