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改造。重点用能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未达到能效指标规定的设备,必须列为技术改造的重点。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