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建立节能监测制度。具有监测资质的节能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被监测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和拒绝。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