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开发区内不得兴办下列企业:(一)技术落后或设备陈旧的;(二)污染环境又缺乏有效治理措施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允许兴办的。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