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主席团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会议有2/3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主席团的决定,以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