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交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或者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