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第二十二条有效普及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经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鉴定、发布的农业科研成果或者确认的实用农业技术;(二)经试验示范证明在当地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