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条已修改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