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草原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积极争取草原建设项目,对退化、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严重、鼠虫害和毒害草严重的草原,实施综合治理,恢复植被,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

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