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条例/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完善中医执法监督体制,强化中医行政执法职能。中医、医药、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非法办中医的查处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