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毒鱼、电鱼、炸鱼等方式捕鱼,在城市河段内捕捞水生物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工具,对使用毒鱼、电鱼、炸鱼等方式捕鱼的,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