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第十条有效列入大会议程的代表议案在审议中如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授权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