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国防教育计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有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学校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学校国防教育内容,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