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在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后的60日内将人民防空工程档案移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