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已修改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职责,使工会或者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