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五十九条已修改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同级工会和本单位工会办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物质条件,并提供上述设施、活动场所重建、改建、扩建、维护时所需的费用和其他帮助。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