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安全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有效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