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已修改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