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绿化,是指在宜林、宜草的区域,因地制宜地植树种草,恢复和增加植被,保护林草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行为。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