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擅自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由土地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批准手续;逾期不办理批准手续的,责令其停止开发和使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