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开采地下矿产资源造成地面塌陷,开采者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后,无法达到复垦要求,属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征地处理;属国有土地的,开采者应当给原土地使用者适当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安排给开采者改造使用,也可以另行安排使用。复垦后,土地使用者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