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