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

下列事项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法律规定由省人民代表大会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本省的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特别重大事项;

(三)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自身活动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下列事项由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法律规定由常务委员会规定的事项;

(二)省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授权常务委员会规定的事项;

(三)规范常务委员会自身活动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四)其他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