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耕地保养,防止耕地质量下降,提高耕地地力,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