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盐资源管理第六条已废止开发盐资源,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开发的原则,并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开采盐资源。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