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