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修改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无居民海岛自然环境,采取科学方法,保护和增加无居民海岛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