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因户外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的过错,导致户外广告或者户外广告专用设施坠落、倒塌等,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经营者或者发布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