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护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对保护区周边的海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保持保护区的水质达到《海水水质标准》的一类标准要求。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