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自治机关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重视医疗卫生队伍、设施建设,积极培养医疗卫生人员,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建立并完善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哈萨克族医药学的研究和应用。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妇幼保健工作,做好地方病、传染病和各种疾病的防治,提高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
自治机关加强牧区和边远地区医疗卫生工作,医务人员要坚持巡回医疗,依法加强对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