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市、县、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残疾评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和本省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